2018年12月13日上午10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朱曉東故意殺人上訴一案(“殺妻藏尸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履行職務(wù),上訴人朱曉東及其辯護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
二審公開庭審現(xiàn)場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定:2015年12月31日,被告人朱曉東與被害人楊儷萍登記結(jié)婚,后共同居住于上海市虹口區(qū)。2016年10月17日上午,朱曉東在家因故用手扼住楊儷萍的頸部致楊機械性窒息而死亡。嗣后,朱曉東將楊儷萍的尸體用被套包裹后藏匿于家中陽臺上的冰柜內(nèi)。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朱曉東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判決后,朱曉東不服,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fù)徶,朱曉東上訴辯稱其不是預(yù)謀殺人,系自首,請求二審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法庭對朱曉東故意殺人的事實進行了調(diào)查,對一審認定的證據(jù)進行了質(zhì)證,上訴人朱曉東、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檢察機關(guān)分別發(fā)表了意見,朱曉東作了最后陳述。
● 辯護人認為,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而引發(fā)的突發(fā)性犯罪,朱曉東系自首,認罪悔罪,建議對朱從輕處罰。
● 訴訟代理人認為,朱曉東系預(yù)謀殺人,手段極其殘忍,主觀惡性極大,請求二審維持原判。
● 檢察機關(guān)認為,原判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建議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當(dāng)日12時23分,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直擊現(xiàn)場
朱曉東代理律師新證據(jù):楊儷萍的微博
之前一審判決后,由于被告人朱曉東提交了部分新證據(jù),所以法院依法推遲了開庭時間。而關(guān)于備受關(guān)注的被告方的“新證據(jù)”,據(jù)了解,該證據(jù)為被害人楊儷萍的微博。
朱曉東代理律師稱,楊儷萍的微博中曾評論過有關(guān)“直播燒炭自殺”的內(nèi)容,還分享過懸疑電影,并因此演繹推導(dǎo)出,楊儷萍有“厭世”的情節(jié),并表示楊儷萍在被殺時并沒有抵抗。
然而,審判長當(dāng)庭表示,這些證據(jù)不足以說明楊儷萍是一個“消極”的人,更不足以說明楊儷萍在被殺時沒有反抗。
此前有媒體報道朱曉東曾網(wǎng)購了這兩本書籍
關(guān)于朱曉東曾在殺人前曾購買了《死亡哲學(xué)》《死亡解剖臺》等書籍。被告人律師提出,朱曉東購書和殺人并無關(guān)聯(lián)。朱曉東承認買過這些書,但表示是楊儷萍要買的,自己從沒看過。
被害人父母:
相信法律會給一個公正的交代
談及兇手朱曉東,楊儷萍的媽媽情緒十分激動,楊媽媽說:“事發(fā)至今,朱家人從來沒有跟楊家人打過一聲招呼!”她哭著表示:“現(xiàn)在資訊那么發(fā)達,哪怕你微博上道一聲歉呢!”
楊儷萍的母親在媒體面前失聲痛哭
楊媽媽稱,案發(fā)至今她幾乎天天夜不能寐。想到女兒的乖巧,想到女兒為朱家的付出,楊媽媽表示根本無法接受眼前的事實。
“你們家兒子是兒子,我們家女兒就不是女兒了?如果我現(xiàn)在看到他媽媽,我沖上去拼了……”楊媽媽對著媒體的“長槍短炮”向“親家”喊話!澳銈冊谀抢锎驋咝l(wèi)生,會不知道(冰箱)里面有個人?看到她(遺體)的那一刻,我們都要瘋了!”
楊儷萍的遺像
因為證人身份,楊儷萍父母今天不能入庭旁聽,改由其他家屬進入法庭旁聽。他們表示,“相信法律會給我們一個公正的交代!”。
被告人家屬:
希望給自己的兒子一次生的機會
二審開庭前,被告人朱曉東的父親表示會尊重法律的審判,但作為一名父親,他還是希望給自己的兒子一次生的機會!八龀鲞@種事情應(yīng)該受到法律制裁。給他留條生路,給他一次改造的機會。不管是無期徒刑,還是死緩,聽法院的判決!
朱曉東父親還表示,他幾次想向?qū)Ψ礁改副磉_愧疚和歉意,但是楊家拒絕了道歉,朱父也能理解對方的心情。
檢察官詳解為何不從輕處罰
關(guān)于朱曉東自首但卻沒有從輕、減輕處罰的原因,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公訴處副處長、公訴人許靖在接受采訪時直言,“在20多年的公訴生涯中,這樣惡劣的被告人并不多見,但我們不能以所謂的‘50萬人網(wǎng)絡(luò)投票表決’作為依據(jù),公訴人之所以建議對他判處死刑的依據(jù)在于,他的犯罪手段的惡劣、犯罪后果的嚴重,包括他沒有認罪悔罪。這是對法律的尊重!
“檢察機關(guān)認為可以認定被告人朱曉東為自首,但不能從輕或減輕處罰,公訴人的量刑建議就是死刑!贝饲,許靖在一審法庭上發(fā)表公訴意見時說。
案件回顧
殺妻后藏尸冰柜近半年
老丈人六十大壽當(dāng)天投案自首
去年11月29日,本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庭審還原了朱曉東殺妻藏尸的全過程。
朱曉東與被害人楊儷萍于2013年通過朋友相識,2015年底兩人領(lǐng)證結(jié)婚,并于2016年5月28日辦了結(jié)婚酒席。但婚后,兩人經(jīng)常因為吃飯、買東西等瑣事發(fā)生爭吵,并因朱曉東與其他女性的關(guān)系發(fā)生過爭執(zhí)。
朱曉東與楊儷萍相識于2013年
2016年9月,兩人先后辭職,矛盾更加激烈。同年10月15日,兩人去杭州旅游時再次因訂的酒店不滿意、買不到高鐵票以及朱曉東睡過頭等事爆發(fā)爭吵。
朱曉東稱,18日上午8時許,楊儷萍再一次因此事與自己爭吵,一怒之下自己便用雙手掐住她的脖子,讓她“不要再說了”。經(jīng)法醫(yī)鑒定,楊儷萍系因機械性窒息死亡。
朱曉東與楊儷萍合影
隨后,朱曉東將楊儷萍的尸體藏在家中的冰柜里,并用楊儷萍的手機繼續(xù)與楊儷萍的父母、同事保持聯(lián)系,偽裝出楊儷萍還在人事的假象。
朱曉東偽裝出妻子在世的假象,繼續(xù)與其家人朋友保持聯(lián)系。
之后,他還將楊儷萍支付寶上的3萬元錢轉(zhuǎn)走,又利用楊某的信用卡透支消費了十余萬元,前往海南、南京、徐州、韓國首爾等地旅游。
朱曉東在楊儷萍死后透支女方信用卡10余萬
2017年2月1日是楊儷萍父親楊敢連60歲生日,楊儷萍沒有理由再次缺席。知道瞞不下去的朱曉東于當(dāng)天中午將真相告訴了自己父母,并在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自首。
一審判處死刑
法院認定自首但不予從輕處罰
在第一次庭審時,法庭歸納爭議焦點為本案是蓄謀已久還是激情殺人、朱曉東的行為能不能認定為自首以及是否應(yīng)對朱曉東從輕或減輕處罰三點。公訴人、受害人家屬訴訟代理人、朱曉東的辯護律師及朱曉東本人都發(fā)表了各自的意見。
2018年8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朱曉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一審?fù)彫F(xiàn)場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曉東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yīng)予處罰。本案雖因婚姻家庭矛盾引發(fā),且朱曉東自首,但朱曉東犯罪性質(zhì)惡劣,作案后長時間藏匿被害人尸體。期間,朱曉東還用被害人的錢款、身份證,多處旅游、與異性開房約會等,肆意揮霍享樂,無悔罪表現(xiàn),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故依法對朱不予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作出如上判決。
值得注意的是,在判決書中,法院認定朱曉東殺害妻子的日期為2016年10月17日,而非其本人供述的10月18日。
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訴
兇手母親:想不通兒子自首卻得不到法院從輕量刑
法院一審宣判后,朱曉東提出上訴申請。對于這個判決結(jié)果,朱曉東的母親也稱會上訴,表示很“痛心、遺憾”。她表示,她對兒媳婦的死也感到無比痛心,“這輩子都是我們有愧于楊家!
但讓她想不通的是,朱曉東投案自首,卻得不到法院的從輕量刑,“我是一個單親母親,希望法院能給他個公正公平的結(jié)果!保ń
來源:東方網(wǎng)政法頻道 責(zé)任編輯:張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