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給律師盆友們做出了明確的定位——“律師隊伍是依法治國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今年1月12日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也提出,如何對待律師,反映一個國家民主與法治程度。我們要認真貫徹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規(guī)范律師執(zhí)業(yè)行為、加強律師協(xié)會建設等文件精神,努力把律師服務管理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今天,長安君(微信ID:changan-j)為小伙伴們分享一位在律師界摸爬滾打20多年“老司機”的故事——
20年前:律師來了?嚇怕怕!
我是1994年左右入行,最早在山東濰坊的一個縣城里執(zhí)業(yè)。那時全國律師不到一萬人。當時百分之八九十老百姓都不知道律師是干啥的,尤其是年齡偏大的人。社會對于律師職業(yè)的認知還不夠準確。
記得1994年底,有位60多歲的工人竟然問我:“律師是不是法院的工作人員?”。
老百姓的認知差別可能跟當時的法律環(huán)境有關。20年前,對于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義務的規(guī)定,顯得簡約而不夠完備。當時規(guī)范律師職業(yè)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只有1982年起實施的《律師暫行條例》,里面只說——“律師是國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務是對國家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人民公社和公民提供法律幫助,以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時隔20年,我還記憶猶新的是:有一起農村欠款糾紛案,當時我下到村里調查事實,其中有個年齡較大的農民伯伯聽到律師來了,膽戰(zhàn)心驚的,以為律師是去抓他的?吹轿掖┲鞣蛑I帶來的,還很奇怪,怯怯地問我:“你們不是穿著制服、拿著槍嘛??”
直到1997年起開始實施《律師法》,以及此后經過三次修正,對于律師權利義務的范圍、執(zhí)業(yè)領域的規(guī)定,則是規(guī)范而增多了不少。并且,明確了“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職責。
我的心在等待,等呀在等待……
逐漸的,老百姓對律師的印象上升到——律師就是打官司的。但說實話,在律師行業(yè)摸爬滾打20多年,我心里一直藏著一個心結:
——同為法律職業(yè)共同體,比起法官、檢察官來,為啥我老覺得在當事人面前丟銀呢?
先給小伙伴們講一個桑心的事情。2000年初,我接手了山東一個涉及人身輕傷害的案件,但承辦過程卻讓我這個從業(yè)多年的律師“顏面喪失”。
從到法院閱卷開始,就遭遇了一系列“不愉快”:我被要求和當事人一樣通過安檢進入辦公樓;找到承辦法官提出閱卷要求,被告知有事讓等待,這一等就是兩個多小時……
不止如此,法官回來找出案卷卻對我說——”沒什么好看的!比缓笞屛胰陀∈覐陀,拿回家看。但復印一張一元錢。
沒過幾天,我又突然接到承辦法官電話:“犯罪嫌疑人(已取保候審)在哪里?”
案件結束時,有朋友問我:“你這律師干得有啥意思?”
然而幾年過去了,現(xiàn)在的情況真是大不一樣了。
去年11月,我又接手了山東一個受賄案件。我到法院閱卷,不用再享受安檢的“待遇”了,法院還單獨為律師開設了閱卷室,閱卷時不被打攪。
后來,通過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以及我的調查核實,犯罪嫌疑人有遭遇刑訊逼供的現(xiàn)象,我向法庭提出了非法證據(jù)排除的申請,承辦法官組織庭前會議進行審查,在審理過程中排除了在收集合法性上存在問題的有關證據(jù),并得到了公訴人認可。
在承辦此案過程中,我感受到了來自法官、檢察官對律師的尊重,這也促使當事人對我更加信任,對法律和司法公正更加信任。
20年后:“越來越有面兒了”
現(xiàn)在,涉及到律師的法律法規(guī)越來越完善了。十八大以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lián)合出臺了《關于依法保障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的規(guī)定》,以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等,都明確表達出了——我們律師隊伍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是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
前幾年,在老家的一次開庭里,我第一次穿上了“黑底紅領巾”的律師袍。當時法官也覺得很新鮮。過去他見到的律師都是穿休閑裝的,連西裝的都很少。那一天在法庭上,一種來自職業(yè)的自信和尊嚴感油然而生。
我們在法庭上也能得到充分的辯護時間。過去有時候代理刑事案件,承辦法官要求只能進行兩輪辯護。公訴人提出意見,律師辯護,再提意見,再辯護。限制了律師的表達,現(xiàn)在就可以自由的表達。
包括去檢察院閱卷也有了顯著改變。有一次,公安機關剛把案卷送到檢察院公訴人自己還沒閱卷,我就到了,他居然說:“你來了你先閱卷吧。”
現(xiàn)在,老百姓對我們的認識也到了一個新的境界。遇到麻煩,除了找親戚,還會找律師保護自己的權利。
前兩天,有位朋友給我介紹了一位在60多歲的農民企業(yè)家老李,聘請我為他和他的兒子、兒媳分家析產,出具分家析產文書。過程中,老李笑著對我說:“原來分家找老舅,現(xiàn)在分家找律師。你們律師已經成為了我們農村人的保護神了。”
番外音
話說楊培國在律師行業(yè)也摸爬滾打了20多年,也是一家律所的主任了,但前幾年第一次“穿袍開庭”的時候,還是分外雞凍,他悄悄地跟長安君說:“這下跟電視劇里比,就缺個白頭發(fā)的帽子了!”
講述人:楊培國 北京善士律師事務所主任
來源:長安劍微信公號 責任編輯:郭美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