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 日前,諸暨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虛假訴訟典型案例,并建立黑名單,首批曝光了11名“不誠信訴訟當事人”。據(jù)悉,這份黑名單還將向社會公示,記入相關當事人的信用檔案。
所謂虛假訴訟,簡要說就是打假官司、作偽證,妨礙司法公正,損害人民利益。虛假訴訟行為不僅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而且嚴重破壞社會誠信,損害司法公平、公正和公信。為從源頭上減少虛假訴訟,諸暨法院于今年7月出臺《諸暨市人民法院關于防范、打擊虛假訴訟的若干規(guī)定》,還出臺了黑名單制度。
2013年年底,浙江某公司拍下了諸暨環(huán)城南路與諸安快速路交叉口東南側的一塊地,用于開發(fā)金水灣小區(qū)建設項目。后浙江某公司依約成立了諸暨某公司,負責該項目的開發(fā)運營。2016年6月7日,諸暨市國土局以諸暨某公司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間內(nèi)繳清出讓金為由,作出解除使用權的決定,并沒收該公司已繳納的8088萬元保證金。該公司認為國土局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為了幫助諸暨某公司勝訴,該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周某寶制造出涉案地塊中尚有墳墓未遷移、未達到“凈地”出讓標準的假象,導致這場訴訟持續(xù)了相當久的時間,浪費大量社會資源。后經(jīng)查實,周某寶因在行政訴訟的過程中幫助他人偽造證據(jù),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偽造證據(jù)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周某寶也因此進入了“不誠信訴訟當事人”黑名單。
從諸暨法院本年度查處的案件看,現(xiàn)階段虛假訴訟仍然集中于民間借貸糾紛與執(zhí)行異議兩類案件。承辦法官告訴記者,不少人為了報復或逃避債務,會抱著僥幸心理打假官司,這種情況,只要被告人到場,給出證據(jù),就能真相大白;但如果被告缺席,不提出自己的抗辯主張,權益會受到侵害。
今年以來,諸暨法院建機制、搭平臺、聚合力,在防范、打擊虛假訴訟工作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11月底,虛假訴訟高發(fā)領域的民間借貸案件收案4561件、同比下降20.21%,執(zhí)行異議案件收案236件、少于去年同期收案數(shù),有力推進了訴源治理,優(yōu)化了營商環(huán)境。
作者:記者 何 丹 通訊員 倪夏子
編輯:黃靖芳
來源:紹興網(wǎng)-紹興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