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2021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對2021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作出總體規(guī)劃。2021年是實施“十四五”規(guī)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人民法院推進落實第五個五年改革綱要的決勝之年。為確保各項改革任務穩(wěn)步推進、落地落實,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工作要點》,明確2021年司法改革工作的“任務書”和“路線圖”。
《工作要點》提出了8個方面33項舉措,對切實履行人民法院改革主體責任、服務保障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健全以人民為中心的便民司法制度體系、健全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完善人民法院機構職能體系、健全完善訴訟制度機制、健全司法隊伍管理制度體系、全面加強智慧法院建設等方面的改革任務作出了安排部署。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全面貫徹中央改革部署。《工作要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精神,對標對表《法治中國建設規(guī)劃(2020—2025年)》《關于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以及“人民法院第五個五年改革綱要”明確的任務和要求,并將今年改革工作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有機結合,具體明確2021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工作任務。
二是緊密貼合司法改革實際。《工作要點》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對已經成熟的司法改革經驗做法繼續(xù)鞏固深化,并推動上升為制度;對正在推進的司法改革舉措繼續(xù)加大力度、深化完善;對有待跟進的改革配套措施及時推出、有效整合,力爭推動在系統(tǒng)集成、協(xié)同高效上取得新突破。
三是堅持系統(tǒng)集成的改革思路。《工作要點》堅持系統(tǒng)觀念、法治思維和強基導向,既有對最高法院機關自身的任務要求,又有對下指導、督察落實的工作安排,全面加強改革的統(tǒng)籌管理、宣傳解讀、激勵評價,突出強調改革舉措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可行性。
另悉,最高人民法院同時印發(fā)了工作要點分工方案,將工作要點進一步細化為106項具體改革任務,明確每項任務責任單位、成果形式和進度要求,加強統(tǒng)籌管理、跟蹤督辦和總結評估,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責任編輯: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