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住證將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昨天,公安部發(fā)布消息,《關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由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fā)實施。據了解,改革包含7大主要任務,100多項具體措施,涉及國家安全、隊伍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制度改革、規(guī)范權力運行等多個方面。方案明確提出,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建立戶口遷移網上流轉核驗制度和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方便異地辦理戶口和身份證。
習近平主持會議審議公安改革方案
公安部副部長黃明介紹,自從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就深入推進公安改革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和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公安部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經過深入調研論證和征求意見,研究起草了《意見》和方案。習近平總書記先后主持召開會議,研究審議公安改革《意見》和方案,明確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基本原則、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指明了前進方向。
黃明指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fā)展等變化,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都出現了一些不適應的問題,包括思想理念的滯后,能力素質上的差距,體制機制的制約,警務保障上的不足,“要破解這些難題,必須改革創(chuàng)新”。
改革涉七大任務100多項具體措施
此前,公安機關針對110警務指揮、戶籍、交通、出入境等方面也進行過不少改革,與以往相比,此次改革體現了全面、綜合配套、觸及根本3個特點。包括了7個方面的主要任務,100多項具體措施,幾乎涵蓋了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各個層面和領域,涉及管理體制、警務運行機制等。黃明表示,此次改革會對一些多年積累下來、制約公安發(fā)展的深層次、老大難問題進行破題,改革的不只是管理體制、運行機制、警務保障,還涉及到各級公安機關和民警的責任、權利、義務的規(guī)范和調整。
黃明指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關鍵是要緊緊抓住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的突出問題,緊緊抓住影響公安機關執(zhí)法公信力和戰(zhàn)斗力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把改革的指向聚焦到著力完善現代警務運行機制、提高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上,聚焦到著力推進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務水平上,聚焦到著力建設法治公安、提高公安機關執(zhí)法水平和執(zhí)法公信力上。
焦點1 戶籍制度異地辦理戶口和身份證將成現實
【現實情況】
暫住證制度已實施30年
戶籍制度改革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各地也在逐步推進。暫住證制度可考證到1984年在深圳開始實施,并在中國多數大中型城市陸續(xù)實行,直到今天,一直是大多數城市對非本地戶籍人口實施管理的主要辦法。2003年,《行政許可法》頒布后,當年少數城市開始取消暫住證制度。
黨的十八大關于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統(tǒng)籌考慮各地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區(qū)別情況、積極作為,穩(wěn)妥有序推進戶籍制度改革。2014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將明確居住證的功能定位,規(guī)范居住證申領條件、辦理程序以及居住證持有人權利義務等基本內容。按照該意見,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yè)、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yī)療衛(wèi)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
目前,上海、廣州、深圳已經相繼實行積分落戶制度,此前有消息稱,發(fā)改委下發(fā)《國家新型城鎮(zhèn)化綜合試點方案》,通州區(qū)成為國家新型城鎮(zhèn)化綜合試點兩省、62個城市(鎮(zhèn))的一員,將推進積分落戶政策細則。
而目前,辦理二代身份證,原則上仍需要本人親自帶戶口本和老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身份證丟失補領,也需要本人攜帶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政大廳,進行丟失補證的申報。
【官方解讀】
讓數據多跑腿讓百姓少跑腿
公安部副部長黃明:戶籍改革是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部分。公安行政改革與老百姓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此次改革推出了30多項具體的改革措施,內容涉及戶籍制度、人員服務管理等。此次改革將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讓數據多跑腿,讓群眾少跑腿,提高辦理效率和服務水平。比如建立戶口身份網上流轉、核驗制度,方便群眾異地辦理,實行這項制度后,群眾就不需要跑回戶籍地辦理戶口、身份證了。
焦點2 社會治安違法犯罪信息將與信用記錄掛鉤
【現實情況】
信用體系分三階段建設
據媒體此前報道,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也提出了建立以公民身份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等制度。國家層面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分解為三個階段完成,即2014年6月前、2015年和2017年,每一項工作都明確了牽頭與配合的中央部委,權責清晰。其中2015年要完成的任務包括推進商務誠信建設,出臺并實施政務誠信制度,出臺并實施以公民身份證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等。2017年要完成的任務是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的統(tǒng)一平臺,實現資源共享。
人民日報2013年的報道中指出,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成后,我國每個公民一生都將有一個也是唯一的信用賬號——作為衡量這個人誠信的“尺碼”被廣泛運用到其生活工作中。
【官方解讀】
黃明:目前公安部正在搭建一個各部門可共享的人口基礎信息平臺。今后還將建立以身份證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使違法犯罪記錄與信用掛鉤。重點物品和重點行業(yè)將實行安全監(jiān)管,快遞、物流、網購等行業(yè),將實現實名登記,并完善犯罪信息通報機制,讓失信者、違法者受到有效監(jiān)管和制約。
《關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中,還提到對于公安隊伍的建設,其中明確提出,健全執(zhí)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此外,在涉及保障民警權利中,意見提出,要建立有別于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軍隊”的原則,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職業(yè)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體系。
焦點3規(guī)范執(zhí)法制造冤假錯案者將終身追究責任
【現實情況】
呼格案責任人被追責
2014年轟動一時的呼格吉勒圖案重審,“鐵證”血樣和筆供都成為該案被質疑的焦點,內蒙古高院院長胡毅峰曾表示,該案在證據的收集、鑒定、審查、采信上存在失誤。
去年12月17日,呼格吉勒圖冤案制造者呼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玩忽職守、刑訊逼供、受賄等罪名被捕。
實際上,近年來,引起公眾關注的冤假錯案并不止這一起,如蚌埠于英生案、河北聶樹斌案等冤假錯案也紛紛得到糾正。
此外,關于建立犯罪嫌疑人訊問錄音錄像制度,今年1月,最高檢首次出臺規(guī)定,提出檢察機關要建立訊問未成年人錄音錄像制度。而在2月初,最高檢率先出臺相關文件,要求規(guī)范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
【官方解讀】
懲罪與保障人權并重
黃明:經過多年不懈努力,公安執(zhí)法規(guī)范化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執(zhí)法質量和執(zhí)法水平不斷提升。但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公安執(zhí)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問題,執(zhí)法不嚴格、不規(guī)范、不公正、不文明甚至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問題時有發(fā)生,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執(zhí)法公信力。
改革緊緊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執(zhí)法問題和可能影響執(zhí)法權力運行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從完善執(zhí)法辦案制度、執(zhí)法司法銜接機制、執(zhí)法責任制和人權保障制度四個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舉措,努力在執(zhí)法辦案各個環(huán)節(jié)都設置“隔離墻”、通上“高壓線”,確保權力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朝著建設法治公安的目標前進。
這些改革措施,更加注重證據意識,適應證據裁判規(guī)則要求,完善證據收集工作機制和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更加注重人權保障,強調懲罰犯罪與保護人權并重;更加注重責任落實,探索建立主辦偵查員制度,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更加注重監(jiān)督制約,在加強內部監(jiān)督的同時,拓寬外部監(jiān)督渠道。
特別是針對社會高度關注的防范冤假錯案問題,立足偵查階段,作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制度設計;在證據環(huán)節(jié),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既要收集有罪、罪重證據,又要收集無罪、罪輕證據;在責任環(huán)節(jié),建立執(zhí)法責任清單制度,將執(zhí)法職責細化分解到每個執(zhí)法單位、崗位,明確辦案、審核、審批責任,強化責任追究,打造覆蓋執(zhí)法辦案全過程、全環(huán)節(jié)的責任鏈條。
焦點4隊伍建設警察待遇要高于地方略低于軍隊
【現實情況】
民警流失現象比較嚴重
記者了解到,目前,公安機關任務繁重艱巨,民警“5+2”、“白+黑”已成為工作常態(tài)。根據公安部公布的數據顯示,僅在2013年全國有449名公安民警犧牲,多因“勞累過度”,媒體報道指出,當年有9名北京民警因公犧牲,廣東更是有29人因公犧牲。
長期超負荷工作,不僅工作壓力大、生活壓力大,且常遇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精神壓力也較大。尤其基層民警受機構規(guī)格和職數比例限制,職業(yè)發(fā)展空間受限。一些地方民警流失現象比較嚴重。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一些派出所基層民警基本以所為家,重大節(jié)日更是基本住在派出所,一名基層派出所副所長告訴記者,他有一次連續(xù)半個月沒回過一次家。
【官方解讀】
將加快修訂人民警察法
黃明:此次針對警察隊伍的改革,是由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和人民警察的職業(yè)特點決定的。在工作上加快修訂人民警察法,依法維護警察執(zhí)法權威,推動解決基層警力、經費保障問題。在生活上著力解決基層一線民警職數少職級低、職業(yè)風險保障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在管理上要求規(guī)范權力運行,把權力關在嚴密的制度籠子里。自覺接受監(jiān)督,完善執(zhí)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執(zhí)法辦案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等。
焦點5便民服務建立跨省處理違章繳納罰款制度
【現實情況】
多地已可異地辦理護照
近年來,公安部不斷推出各種便民措施。從2013年7月1日起,在京滬等43個城市暫住的外地戶籍人員可以就近申請護照,辦理相關出入境證件。去年,更推出了私家車6年內免檢等措施。當時,公安部交管局稱正在對駕考改革進行調研論證,將在進一步聽取意見、修改完善后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適時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博也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但具體如何自學自考,目前仍未出臺具體的規(guī)定。
當時,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即表示,改革駕駛人培訓考試要做到公開、開放、脫鉤、便利,以及提高培訓考試的質量。打破部門利益藩籬,斬斷或明或暗的利益鏈。給予學員更多選擇權,更好地便民利民。
【官方解讀】
每項措施都為方便百姓
黃明:公安部在系統(tǒng)梳理近年來廣大群眾反映的問題,特別是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征集到的意見和建議,以及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的建議和提案的基礎上,推出的改革措施,每一項措施的出臺,都將給老百姓帶來方便和實惠。如駕考的改革能減少群眾排隊等待,讓群眾有更多自主選擇的余地。此外,在此次改革中,將下放一部分權限,如向縣級公安機關下放出入境證件受理審批權限,向有條件的縣級公安機關下放駕駛人考試權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