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河南省檢察院就“魯山少年涉嫌強奸獲諒解返校上學引質疑”一事回應記者稱,取保候審也是一種強制措施,該案還在審查起訴中,將按照法院的判決來執(zhí)行,并表示此前“釋法說理不充分造成輿論事件”,接下來將加強教育培訓,考慮啟動問責程序。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多組截圖顯示,來自魯山縣人民檢察院的官方微博消息,今年16歲的小趙暑期與17歲的小花強行發(fā)生了性關系。因當事雙方均未滿十八周歲,在檢方協(xié)調下,雙方自愿簽訂了和解協(xié)議書。今年8月27日,案件移送至魯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方鑒于小趙主觀惡性較小、系未成年人等,遂于9月2日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將小趙的強制措施由逮捕變更為取保候審,后小趙返校上學。有網友認為,少年犯了強奸罪,為何可以“被放”。
25日,河南省檢察院宣傳處處長張萍證實并解釋道,取保候審也是一種強制措施,該案目前仍在審查起訴階段,“最后法院判決,肯定是要按照法院的判決來執(zhí)行�!�
對于魯山檢方在介紹本案時曾使用“冰釋前嫌”“握手言和”等詞匯,張萍表示,地方檢察院宣傳報道過程中用詞不當,系釋法說理不充分造成輿論事件,“宣傳的角度把握的不是太好,寫了容易產生歧義的一些細節(jié)�!睆埰颊f,接下來將加強教育培訓,并考慮啟動問責程序。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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