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其中專門增設的“網絡保護”一章,成為草案的一大亮點。
立法如何回應網絡世界中未成年人保護的問題、如何讓出生于互聯網時代的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成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討論本法修訂草案時的關注重點。
進一步細化規(guī)定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網癮”
“網癮”未成年人受網絡侵蝕而產生精神問題、自殘自殺、違法犯罪行為甚至惡性犯罪的案例令人觸目驚心,媒體不時發(fā)出諸如“13歲男孩因玩游戲被父親教訓后跳樓”“17歲少年連打40小時游戲后誘發(fā)腦梗險些身亡”“兩少年因沒錢上網搶劫殺害七旬老人”等悲劇。劉修文委員說,如果不對未成年人網絡沉迷問題尤其是網絡游戲成癮問題在法律層面作出嚴格干預和矯治,將影響一代代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對家庭、社會、國家和民族的危害不容小覷。
未保法修訂草案第5章“網絡保護”對未成年人網絡沉迷防治作出了一系列規(guī)定,例如第58條關于培養(yǎng)和提高網絡素養(yǎng)、第60條關于企業(yè)責任、第64條關于網絡沉迷防治制度、第65條關于網絡游戲管控制度等的規(guī)定,體現了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立法導向,明確了基本要求。但是,劉修文委員表示,從一定意義上說,這些規(guī)定還比較籠統、比較原則,需要進一步研究借鑒國內外經驗做法,進一步強化網絡游戲開發(fā)商、服務商、網絡平臺等相關企業(yè)的責任,和家長、學校、老師以及政府部門等的監(jiān)督管理責任。
劉修文委員提出,其一,進一步突出和強化對網絡游戲的管控。建立嚴肅嚴格的網絡游戲分類制度。在草案第65條增加1款作為第2款,即:“國家建立專門機構或者委托第三方專業(yè)機構,根據網絡游戲的功能、主題、內容等對網絡游戲進行登記及分類審查,設定符合國情的網絡游戲分類制度和發(fā)行標準,根據不同分類內容的健康度水平,設定合理的發(fā)行對象年齡!睂⒉莅傅65條第2款作為第3款,并補充規(guī)定:“對含有暴力、色情等可能誘發(fā)未成年人模仿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和違法犯罪的行為的內容,以及恐怖、血腥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網絡游戲,應禁止未成年人注冊、登錄及使用,禁止向任何年齡段的未成年人提供。”他建議在網絡游戲服務領域推行強制身份認證機制。其二,進一步強化和明確網絡游戲相關企業(yè)的責任,并發(fā)揮行業(yè)協會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和細化草案第60條關于游戲開發(fā)商、服務商、網絡平臺等相關企業(yè)的責任,例如企業(yè)的內容審核、平臺管理責任等,最好以條款列舉的方式細化企業(yè)的主要責任。其三,進一步強化政府的規(guī)則制定、監(jiān)督管理責任,細化網絡沉迷防治制度。進一步明確和具體化學校、教師的教育、管理、監(jiān)督以及適度懲戒責任。進一步突出和加強對重點群體的關注。例如,加強對留守、流動、殘疾、困境等未成年人中特殊群體的網絡保護;強化農村學校、寄宿制學校對未成年網絡使用者的管理監(jiān)督職責等。
將網絡直播短視頻納入監(jiān)管范圍
不管是從用戶規(guī)模、使用時間的維度比較,還是從內容負面影響、時間沉迷等角度考慮,網絡直播短視頻已經超越了網絡游戲,應當納入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網絡保護的規(guī)定中予以監(jiān)管——這是多位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期盼和呼吁。
呂薇委員說,建議增加規(guī)定,將對未成年人影響重大的短視頻納入本法監(jiān)管范圍。將第65條第1款修改為:“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游戲和網絡直播短視頻實行時間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楊震委員建議規(guī)定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短視頻的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對游戲產品、網絡直播短視頻進行分類,作出提示,并采取技術措施,不得讓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其接觸的游戲或者游戲功能和網絡直播短視頻的內容。
楊震委員、呂薇委員等均表示,在網絡時代,網絡對未成年人的影響非常大,所以希望在第11條增加一款關于網絡素養(yǎng)、家庭教育指導方面的內容。
更嚴厲地懲治網絡中的致害者
發(fā)現未成年人受到網絡欺凌侵害怎么辦?修訂草案第66條規(guī)定,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可以要求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及時刪除、屏蔽。
對此,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騫芳莉建議增加規(guī)定,網絡信息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應當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停止侵害;未及時采取措施的,對受害未成年人的損害與信息發(fā)布者承擔連帶的責任,以增加對未成年人權益的保護力度。
“懲治網絡中的致害者,但僅有正向規(guī)定還不夠,還必須懲治網絡損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行為”,鄭功成委員表示,如果毒害少年兒童的網絡游戲得不到懲治,就等于縱容網絡制毒、販毒。因此,后面的法律責任普遍太輕,一般對違法者罰款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情節(jié)嚴重的才有5萬元以上。現在1萬元錢相當于什么錢?一個毒害兒童的游戲即便處理了也只要罰款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非得要情節(jié)嚴重才罰款多些。對于“情節(jié)嚴重”的理解,大多認為只要不死人、不殘人,都不是情節(jié)嚴重。所以,現在的懲治力度不足以形成足夠的威懾力!拔闯赡耆吮Wo法的法律責任中沒有一條提到刑責的,比如網絡游戲,我認為有的就應該用刑事處罰,沒有刑事處罰,光經濟處罰,本法的震懾力不夠,希望在法律責任中對于情節(jié)嚴重的還應該依刑事法律追究刑事責任,這樣才有利于保護未成年人!
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任賢良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出臺有關決定,對出臺落實相關法律執(zhí)行細則,提出時限要求。比如對網絡游戲分類、網絡游戲的時限管理規(guī)定,都要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抓緊出臺實施細則。否則這個法律很難得到貫徹執(zhí)行,法律條文再好也很難落實。
觀點摘要
如果不對未成年人網絡沉迷問題尤其是網絡游戲成癮問題在法律層面作出嚴格干預和矯治,將影響一代代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對家庭、社會、國家和民族的危害不容小覷。
這些規(guī)定還比較籠統、比較原則,需要進一步研究借鑒國內外經驗做法,進一步強化網絡游戲開發(fā)商、服務商、網絡平臺等相關企業(yè)的責任,和家長、學校、老師以及政府部門等的監(jiān)督管理責任。
建議增加規(guī)定,將對未成年人影響重大的短視頻納入本法監(jiān)管范圍。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游戲和網絡直播短視頻實行時間管理。
建議規(guī)定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短視頻的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對游戲產品、網絡直播短視頻進行分類,作出提示,并采取技術措施,不得讓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其接觸的游戲或者游戲功能和網絡直播短視頻的內容。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法律責任中沒有一條提到刑責的,比如網絡游戲,我認為有的就應該用刑事處罰,沒有刑事處罰,光經濟處罰,本法的震懾力不夠,希望在法律責任中對于情節(jié)嚴重的還應該依刑事法律追究刑事責任,這樣才有利于保護未成年人。
來源:正義網 責任編輯:葉雨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