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收的壓歲錢,該歸誰?
專家認為:先要弄清是禮尚往來還是指定贈予
春節(jié)剛過,但壓歲錢的“眾說紛紜”卻沒完沒了。近日,來自廣州的一則法院判決在坊間引起很大反響。案情是一名小朋友的3000元壓歲錢被爸爸挪用了,為此與父親對簿公堂,法院支持了孩子的訴求,要求其父如數(shù)返還。
“孩子的壓歲錢,父母沒權掌控?”“占用了孩子的壓歲錢竟要成被告?”種種疑問也讓壓歲錢的民間習俗多少生出了些“怪味”。
法院認定錢歸孩子
按中國人的傳統(tǒng)習俗,每到除夕夜,吃過年夜飯,長輩通常會將未成年的晚輩召到跟前,一人一個小紅紙包,里面放的就是壓歲錢!皦簹q”也就是壓住鬼邪,所以,壓歲錢就有了保佑平安、祝福成長之意。后來每逢過年,民間漸漸流行起親戚間、朋友間互相給對方家小孩子送壓歲錢的風俗。正是這般大量存在于民間的以孩子為給予對象的禮金贈送習俗,讓能夠獲得壓歲錢的孩子們特別期盼過年,他們也特別愛炫耀口袋里壓歲錢的厚度。近日,廣州的壓歲錢官司,說到底就是父母和孩子對壓歲錢所有權、掌控權和使用權所產生的爭執(zhí)。
幾年前,小蘇(化名)的父母經(jīng)法院調解離婚,小蘇隨父親蘇某生活。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期間,蘇某分三次將小蘇的3000元壓歲錢存入銀行。2016年4月白云區(qū)法院判決變更小蘇由母親黃某撫養(yǎng)。但在2016年3月,蘇某未經(jīng)小蘇同意,擅自將小蘇存入銀行的壓歲錢及利息3045元取出。小蘇起訴認為,父親蘇某私自提取其壓歲錢拒不返還的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法院認為,原告小蘇名下的銀行存款雖是被告蘇某為其存入的,但小蘇對該存款仍享有所有權,蘇某無權擅自處分小蘇名下的存款。蘇某將小蘇名下的存款取出,侵犯了小蘇的權利,小蘇主張?zhí)K某返還存款及利息的請求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據(jù)此,白云區(qū)法院判決被告蘇某返還小蘇本金及利息共計3045元。
對于此案的訴求和判決,有人解讀認為,今后孩子們可以放心了,“我的壓歲錢我做主”;同樣,也有人將此解讀為“父母不能擅作主張動用孩子的壓歲錢”。
父母監(jiān)管也屬正當
“客人一走,壓歲錢統(tǒng)統(tǒng)交出來。”民間的確也有不少家庭是用這種辦法管理壓歲錢的。先是讓孩子大膽地從其他親友那里“討”壓歲錢,然后將壓歲錢“充公”,變?yōu)楦改傅摹柏斦杖搿薄膹V州一案來看,蘇某是將孩子的壓歲錢完全當成自己的財產,并實施了自由處分的權利。法院的判決也是宣告了蘇某不擁有對這筆壓歲錢的所有權。上海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俊峰說,要弄清楚一個概念,給壓歲錢通常被視作是親友指定給予孩子的一種贈予行為。被熱議的廣州案子,似乎忽視了一個重要關系人,即送給孩子壓歲錢的親友們,沒有了解清楚他們送出的壓歲錢的真實本意,究竟是明確指定贈予孩子的,還是只作為大人間的禮尚往來式的“送來送去”。搞清楚了這一點,也就基本上可以判斷出這筆壓歲錢最終的歸屬權到底是孩子還是父母。李俊峰還表示,作為未成年人,特別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孩子,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監(jiān)護人,他們如果出于為了孩子生活、學習和成長的目的,行使對壓歲錢的保管權和使用權,比如用于為孩子支付學費、購買文具,甚至購買供全家使用的房產等大宗物品,都應該可以被認作是正當?shù)、合理的?/p>
普陀區(qū)教育學院特級教師吳永玲認為,父母的監(jiān)護責任體現(xiàn)在對孩子的生活、健康、學業(yè)、成長和財產的監(jiān)管與保護上,民法上也有相應的規(guī)定。這就意味著父母應當有權利幫助孩子管理好包括壓歲錢在內的各種財產。這也體現(xiàn)了權利與義務的對等。比如,孩子打碎了鄰居家的東西,履行賠償義務的不正是父母嗎?“對于壓歲錢,社會更應關注的是如何教育孩子合理使用。目前中小學的思想品德教育中也有‘如何用好零花錢’的內容。在家庭中,父母也應對孩子進行必要的理財教育。”她說。(記者 王蔚)
來源:新民晚報 責任編輯:王淑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