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公安部下發(fā)《關于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道路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公安機關特別是交管部門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道路交通保通保暢工作,確保重點物資運輸暢通和人員車輛正常通行,切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wěn)定,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創(chuàng)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公安部強調,要按照“科學有序、依法依規(guī)”原則,積極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改進疫情防控交通管控措施,科學構建防控網絡,扎實做好疫情防控交通保障,維護社會車輛正常通行。
要嚴格落實“五個嚴禁”要求,會同交通運輸、衛(wèi)生健康等部門,全面摸排轄區(qū)主干道路通行情況和疫情防控檢疫站點設置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積極穩(wěn)妥處置。
確需封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要履行審批手續(xù)并安排專人值守,確保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生活物資運輸車輛通行無阻。
要提請和推動完善分類管控措施,對來自湖北等疫情重點區(qū)域的車輛,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現有規(guī)定妥善處置;對來自其他省份、或者車籍地為湖北等疫情重點區(qū)域但長期異地行駛,未途經疫情重點區(qū)域的車輛,除對車上人員防疫測溫等必要查驗外,不得擅自設限、勸返。
公安部要求,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應急運輸各項交通保障措施,結合實際優(yōu)化服務保障民生的措施。
要向社會公布應急運輸保障服務電話并確保24小時暢通(各地應急運輸保障服務電話附后),及時提供應急運輸服務,協調解決駕駛人反映的困難問題。
要會同交通運輸部門設置專用通道,完善相關交通設施,保障應急運輸、民生物資運輸車輛優(yōu)先通行。對應急運輸、民生物資運輸車輛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以教育警告糾正為主,原則上不予處罰。
要優(yōu)化城市貨運車輛通行管理,便利應急運輸、民生物資運輸車輛進城,并適當放寬其他貨運車輛進城條件。
要加強對醫(yī)院、貨運站場、配送站點周邊道路管控,增設重點運輸路線指示標志,全力保障應急物資、民生物資在城市內順利轉運、配送。
要結合城市疫情防控形勢和群眾出行需求,科學評估本地小客車限行政策,向政府提出暫停限行措施的建議,原則上不采取“一刀切”式禁行措施。
要針對疫情防控期間群眾居家防疫、停車需求上升等實際,積極提請政府采取免費開放公共停車場、減免路側停車收費等措施,并會同相關部門調整優(yōu)化停車管理措施,最大限度滿足群眾停車需求。
公安部要求,要針對復工復產交通流量回升的實際,扎實做好主干公路保順暢保安全工作。
要協調調整優(yōu)化檢疫站點設置,增加力量、增設通道,通過復式檢測、分車型檢測、應用紅外設備檢測、提前采錄信息等措施,減少群眾等候時間。
要加強對大中型客車、面包車等重點車輛的巡查管控。
對交通運輸部門組織的集中運送農民工等群體直通車,要加強沿途安全保障。
要強化貨運駕駛人警示教育,嚴格貨車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嚴防貨車肇事引發(fā)事故。
要充分發(fā)揮“兩站兩員一長”和農村防疫安全員的作用,及時勸導糾正面包車超員、貨車載人等違法行為,穩(wěn)定農村交通安全形勢。
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責任編輯:聶明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