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與女同學曖昧狂發(fā)微信紅包 事后卻告上法院要求返還
兩名數十年未曾聯(lián)系的初中同學,因一個同學微信群久別重逢,在微信群里相聊甚歡。不久后,已婚的兩人搞起曖昧來,還相互發(fā)送帶有愛字眼的微信紅包及微信轉賬,其中男同學先后付出了12萬多元。不料,男同學卻將曖昧的女同學告上法院,聲稱之前發(fā)給女同學的錢全部為借款,要求還錢。女方則認為,兩人之間比普通同學關系更深層次,她也多次發(fā)送紅包給對方,這是雙方禮節(jié)性的贈予以及回贈。
記者14日獲悉,本案經廣州市白云區(qū)法院審理后,認為雙方資金往來上百次,金額從0.8元至10000元不等,與民間借貸中正常的交易習慣嚴重不符,遂判決駁回男方全部訴訟請求。
同學聚會發(fā)紅包玩曖昧
今年37歲的阿明和阿秀兩人自1996年畢業(yè)后就一直沒有聯(lián)系過。2015年8月左右,因為舉辦同學聚會,阿秀創(chuàng)建了一個初中同學微信群,數十年未曾謀面的同學們在微信群里相聊甚歡。
在微信群里,阿秀經常向阿明訴說對自己的婚姻生活以及生活的不滿。出于同學之情,阿明甘愿當傾聽者,并時常安慰。
一來二去,兩人感情漸漸升溫。在微信溝通中,兩人多次相互發(fā)送微信紅包及微信轉賬,備注內容分別為“一生一世我只愛你”、“我愛你”、“端午節(jié)快樂”、“一生一世我愛你”、“一生一世”、“買點水果給你爸媽吃”等,微信紅包數字也是“520”“1314”“888”等比較有意義的數字。
平常,阿明還通過現金、銀行轉賬、淘寶支付等形式,給阿秀前前后后付出了總計121831.94元。
男方起訴想要拿回錢財
這樣不計較金錢的付出,照理應該贏得女同學的心了。然而劇情卻急轉直下——
2016年12月,阿明將阿秀告上了法庭,稱之前打給阿秀的錢全部為借款,要求阿秀還錢!
“我多次要求她還款,礙于情面并未緊追,直至2016年8月我資金緊張要求她還款時,她不承認借款事實,并曾多次電話騷擾辱罵我及我妻子。我多次索要借款無果,所以起訴到法院。”阿明在訴狀中說。他請求法院判決阿秀償還他借款共計121831.94元。
阿秀則表示,借款不是真實事實,兩人雖然是同學關系,可能比同學關系更密切,關系更好也不代表阿秀向阿明借款,阿明提交的證據都是轉賬幾十塊、幾百塊的記錄,而且數額都是520、1314、888等數目均是比較有意義的數字,這些數字均說明雙方關系不一般,如是借款不可能出現上述數字,這些只能說明存在轉賬記錄。再說了,自己已經為人妻子有正當的職業(yè),有固定的收入,無需向阿明借款,如為借款,應該有借款合意,通過阿明提供的有關證據均不能證明借款事實,另阿明通過微信或其他轉賬給其的,其中有包括阿明讓其代為支付貨款的以及代購衣服、鞋應支付的款項。
阿秀律師認為,阿明與阿秀兩人之間的關系已比普通同學關系更深層次,阿秀也多次向阿明支付微信紅包、微信轉賬、購買機票等,兩人之間的轉賬、紅包、購票等行為實為雙方禮節(jié)性的贈予以及回贈。
法院判定紅包等不是借款
法院怎么看?
廣州市白云區(qū)法院審理后認為,民間借貸必須借貸雙方均達成借款的合意,民間借貸關系才成立。本案中阿明、阿秀之間雖存在多筆的資金往來,但無證據證明雙方已達成借款合意,且雙方之間資金往來中多有“一生一世我愛你”“我愛你”“親愛的!生日快樂!”等曖昧字眼備注,結合實際雙方資金往來上百次,金額從0.8元至10000元不等,與民間借貸中正常的交易習慣嚴重不符,故無法認定阿明支付給阿秀的款項為借款,故阿明要求阿秀返還借款共121831.94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近日判決依法駁回原告阿明的全部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說,雙方借貸關系要以明確的借款合意為基礎,尤其是在戀愛、婚姻等特殊的人身關系中,主張借款更要有明確依據,否則民間借貸關系將無法被法院認定為成立。(記者 章程)
來源:大洋網 責任編輯:黃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