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認倒霉”到“放心消費在浙江”
全國第一批個體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全國首推合同格式條款備案,全國第一例公益訴訟案,全國率先施行線下無理由退貨,全國首創(chuàng)市場監(jiān)管互聯執(zhí)法辦案平臺……改革,在浙江從未停步。
從個體工商的蓬勃興起至市場秩序的“短暫失控”,從消費維權無法可依至“放心消費在浙江”,浙江省消費維權走過了一條“起步晚、力度大、發(fā)展快”的生命軌跡。而這一切,與一部法律密切相關。日前,記者聯系到了省消保委原副秘書長葉元春,55歲的她剛退休,而她的前半生正與我省消費維權事業(yè)緊密相連。從她娓娓道來的敘述中,可以窺見那段歷史。
立法,有了支撐
1980年12月,溫州個體工商戶章華妹領到了全國第一張工商執(zhí)照,當時,溫州市工商局為包括章華妹在內的1844人發(fā)放了全國第一批個體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
1980年12月,溫州商人章華妹領取了全國第一本工商執(zhí)照。
很快,臺州、寧波、金華等地的人們紛紛開始下海經商撈第一桶金。臺州路橋、義烏等一批小商品市場驟然興起,商品輻射范圍從周邊縣市擴展到整個浙江省。
1986年9月,位于城中路的第三代義烏小商品市場建成開業(yè)。內設5000個攤位,經營服裝、小百貨、圍巾、鞋類和毛線等。后來,市場又增設了約1600個攤位經營襪子。
繁榮的市場、活躍的資本,接踵而來的卻是商品質量參差不齊,假冒偽劣、虛假宣傳等問題。20世紀80年代末,溫州的假冒偽劣產品嚴重損害了溫州乃至浙江的聲譽。
“但此時,消協的作用并不明顯!比~元春告訴記者,省消保委(原省消協)是1987年成立的,那時候消費者維權意識弱,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大多自認倒霉,同時沒有相關法律的支撐,即使維權也是互相扯皮的多,商家很強勢。
1993年,全國人大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年后,《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這為摸黑前行中的浙江消協指明了一個方向。
上世紀90年代,杭州市場集中焚毀幾十萬雙溫州劣質鞋。
有了法律保障,浙江各部門嚴打假冒偽劣的決心也更堅定了,杭州市場曾一度出現當眾焚毀幾十萬雙溫州劣質鞋的打假活動。此后,臺州、金華等地也開始了商品的自查自糾,嚴打假冒偽劣的風氣逐漸盛行全省,浙江市場“以質量立市”的決心展現。
創(chuàng)新,有了突破
90年代初,商品房興起,葉元春回憶,那時候商品房虛假宣傳十分嚴重,房屋質量差、面積短少等問題比比皆是,“只有危房才能退換,其他問題一概不管!比~元春說,除了商品房的問題凸顯,醫(yī)院拒絕出示病歷資料、賬單明細等矛盾糾紛也層出不窮。
面對越來越多的消費投訴、亟待肅清的消費環(huán)境,2000年,省人大對《實施辦法》進行了第一次修訂,修訂后的《實施辦法》規(guī)定了醫(yī)療機構應當尊重患者的知情權,出具價格明細單;規(guī)定了商品房保修包退制度,消費者在合理條件下有權要求退房;首次將“三包”制度引向房地產領域等。“這些大膽的嘗試與突破,全國只此一家!闭f起這,葉元春滿臉驕傲。據了解,那年省人大法制委還因此獲得了2001年度央視“3?15”的特殊貢獻獎。那一年,是葉元春轉到省消保委工作的第二年。
2016年9月28日,浙江省人大聽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員會關于《實施辦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審議修改情況的報告。
讓葉元春印象深刻的是,這次修訂,還加入了“精神損失賠償”的部分。早期商場會對消費者進行強制搜身、辱罵、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因此造成了不少悲劇。記者從省消保委處了解到,寧波一位孕婦曾被商場懷疑偷了東西,保安不僅對她強制搜身,還進行了言語辱罵。孕婦回家后,精神狀態(tài)出現異常,幾個月后,原本檢查健康的寶寶出生后竟成了腦癱,孕婦一家狀告商場。
“維權難點在于,無法證明是商家搜身、辱罵等行為導致顧客精神損失!比~元春告訴記者,孕婦一家最終沒能投訴成功,后來,孕婦的老公自學了法律,成了一名律師!靶抻啎r我們就提出了這個問題,所以現在明確規(guī)定,只要商家涉及搜身、辱罵、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中一項行為,就要承擔相應的精神損失賠償!薄
為民,有了生命力
近年來,省消保委還開展了一系列專項行動,如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專項行動、紅盾網劍、傍洋品牌等,處理了諸如“卡西歐計算器失準道歉事件”“浙江消;馂1888位農戶提供公益訴訟維權事件”“寶馬車水箱漏水問題”“毒燕窩假魚翅事件”等投訴案例。
2014年,省消保委乘勝而上,借著新消法將“公益訴訟權賦予各地消保委”的契機,成功打響了“全國公益訴訟案”的第一槍。當時省消保委接到投訴稱,有乘客坐高鐵時丟失了車票,被工作人員告知必須全額補票才能下車,即便出具身份證、購票證明等也沒用。在連續(xù)接到多起投訴后,省消保委借著“公益訴訟”的契機,與上海鐵路局在法院進行了交涉和調解。記者了解到,鐵路局出示了一份1997年的《鐵路旅客運輸規(guī)程》,顯示車票為唯一憑證。但時代在變化,1997年旅客購票還沒有實名制,所以車票是唯一憑證。但2014年,動車已實行實名購票,除了車票,網站、手機等購票信息均能證明。最后經調解,省消保委與鐵路局達成諒解,鐵路局也承諾將進一步完善自己的服務。
圖為“預付式消費”中,顧客收到的vip卡。
2015年,潛伏已久的“預付式消費”集中爆發(fā),成為那一年的投訴“重災區(qū)”,記者了解到,2015年的投訴量高達9000多件!爱敃r法律對‘預付式消費’沒有明確規(guī)定,很多投訴只能不了了之!比~元春說,不少消費者受“超低折扣”或“免費體驗”的誘惑,花大價錢在美容院、健身房、洗車店等充值,先付款后消費,實際消費時發(fā)現沒有宣傳的那般美好,但此時退款無門;成為VIP后,商家卷款跑路,換了新東家后,原卡作廢,想要退卡十分困難。2017年,省人大針對預付式消費難點,對《實施辦法》進行修訂,補全法律空白。記者了解到,2017年的修訂還對郵政法中缺失的“快遞丟失賠償”做了補充說明:若貴重物品申報價值后丟失,可獲得全額賠償;未申報價值又協商不成的,最多獲十倍賠償,但最高不超過800元等。
幾經修改的《實施辦法》煥發(fā)著強大的生命力,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國際大品牌對浙江消費權益保護十分敬畏,比如MAC臺式電腦的“三包”條款中有單列一條:浙江消費者可享受所有部件的3年保修期。
“每一次修訂,我們都能走在全國前列,是因為我們將實踐中亟待解決的問題、不了了之的問題擺上臺面,反復討論、修訂,最終彌補空白!比~元春說。
來源:平安浙江網 責任編輯:劉杰